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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加大力度整治污染企业 对违法污染企业进行最严厉处理
发布日期:2011-04-27 关注:3135

增城市加大力度整治污染企业 对违法污染企业进行最严厉处理 

来源:广州环保网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加大力度整治污染企业,铁腕执法,对违法企业实行最严厉的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全追究,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理,对出现偷排、漏排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限期治理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关闭。

    据了解,为进一步整治污染企业,今年我市与污染企业签订环境守法承诺书,通过严格执法,使环保投入成为生产成本内部化,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环境,对违法企业实施最严厉的措施。一是把受到处罚的违法排污企业列入黑名单,根据《广东省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有关规定,对这些企业在排污证年度审核换证时实施更严格审核,对情况严重的不予年审,直至吊销排污证停止其排污权。二是对超标准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在企业工商年检、对外贸易、银行信贷、名优商标评定等不给予出具环保守法证明。三是改变以往偏重惩罚的做法,对查实存在环境违法企业严格按照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惩罚标准予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四是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环境执法巡查和污染物排放检测频次,对群众投诉或涉嫌存在违法排污的企业,将以“一查到底”、“不查出问题誓不休”的决心进行蹲点执法,直至查出问题为止。五是加强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土地监管、规划建设、工商登记、治安处罚、断水断电等多种手段,由市环保局牵头,联合科经信、监察、城建、安监、工商、水务、国土、规划等八大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保决定和要求。六是加强舆论监督,一方面对企业的环境违法和查处情况给予媒体曝光,另一方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属实有奖机制。

    此外,为加强对环保工业园外漂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对全市园外42家漂染企业提出了整治要求。我市将依法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所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排污情况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达到标准;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要求企业必须进入环保工业园,否则一律予以关停;加大执法力度,一旦企业有“偷、冒、漏、滴”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和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领导,采取责令辞职、撤职处分等方式进行严厉问责。(增城市环保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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