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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将于6月底定生死
发布日期:2011-06-16 关注:3179

电镀、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将于6月底定生死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李春燕

  等待了多时的环保专业基地迎来新机。

  昨日,市环保局透露,我市7个环保专业基地已全部获得省市批准,并发布《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全市重污染行业的整治进入最后冲刺阶段。6月底前,环保部门将对重污染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于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电镀、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一律实行入园生产或关停淘汰。明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任务。

  此外,保留、入园和依法关闭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将由环保部门在6月底拟定。明年起,环保部门将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入园要求的重点污染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入园的重点污染企业,停止办理一切环保手续业务,并依法予以关闭。

  7个环保专业基地全部获批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加强重污染行业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关闭一批、提升一批、进园(环保专业基地)一批”的目标,我市在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镇规划建设7个环保专业基地。

  “目前,7个环保基地已全部获得省市批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与此同时,重污染行业的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也在加速。为此,市环保局发布了重污染行业的入园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到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任务,对于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电镀、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一律实行入园生产或关停淘汰。

  为了保证专业基地的建设进度,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国军表示,今年将建立退出机制。对今年不能开工的基地将取消开办资格,将已审批的环境容量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建设。对工作不积极、延误基地建设进程的单位领导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基地所在镇实行环保区域限批,不予审批所有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企业9月底签订搬迁入园协议

  此番整治,环保部门成立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长挂帅。

  6月底前,各环保分局将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企业环保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排污量等环境违法行为,掌握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情况、污染物排放、废水回用等情况,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并拟定保留、入园和依法关闭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7月起,环保部门将全面开展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和搬迁入园整治工作,符合原地保留企业名单确定原则的重污染企业,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保留确认手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将限期搬迁入园,并于9月底前签订搬迁入园协议书。

  企业想原地保留

  需在今年底提申请

  规模较大、基本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可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出原地保留申请。在此期限内整改仍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一律搬迁入园(规模较大是指年产值产能达到上述所定原地保留条件的;基本符合原地保留条件是指部分原地保留条件暂未符合,通过整改后可以符合的)。

  《方案》称,2012年起,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入园要求的重点污染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入园的重点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将停止对这些企业的一切环保手续办理业务。同时依法予以关闭。

  此次整治工作,环保部门将对不按要求整治的重点污染企业,停止其业务办理,依法采取综合手段实施淘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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